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處務規程 (民國 113 年 04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6 條
國內投資組掌理本局主管特種基金之下列事項:
一、各項國內投資非屬債務證券投資之研擬、研究分析及運用。
二、各項國內投資委託經營計畫之研擬。
三、國內投資非屬債務證券投資管理法令與運用作業規定之研擬、執行、
    修正及解釋。
四、委託國內資產管理機構之研擬、執行及監督考核。
五、其他有關國內投資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