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6 條
場地評鑑及監評培訓管理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技能檢定監評人員培訓與管理之研擬及年度培訓、研討年度計畫擬定
    及執行。
二、技能檢定術科監評人員之甄審、考核與證書之核換發及管理。
三、技能檢定術科場地與機具設備自評表之訂定與年度評鑑計畫之研擬及
    執行。
四、技能檢定術科場地與機具設備評鑑證書之核換發及管理。
五、技能檢定術科場地與機具設備評鑑疑義及相關爭議案件之處理。
六、技能檢定業務之稽核。
七、其他有關場地評鑑及監評培訓業務辦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