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5 月 2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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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評核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評核對象之書面報告審查及實地查核。
(二)評核對象評核成績之評定。
(三)評核工作之執行、檢討、建議及相關改進事項。
(四)其他與評核相關事項之審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