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7 01:25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修正之監督及檢查處理原則 (民國 106 年 01 月 0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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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宣導期及輔導期之期間,勞工向主管機關申訴、本部 1955 申訴專線 轉交或重大惡意違法之案件,主管機關仍應儘速依權責進行檢查及裁 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