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民國 111 年 12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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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青年參加本計畫期間,指經審核符合本計畫資格至本計畫規定應就業
    時點後之九十日內。青年申請參加本計畫以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