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10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民國 111 年 04 月 2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3 日
第 6 條
本部應於委員遴聘(派)前或委員任期屆滿前,通知全國性勞工團體與全 國性雇主團體,各提出三名代表及三名專家學者之推薦名單。 前項所定代表及專家學者,應至少各有一名女性。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