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1:37
法規名稱:
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 (民國 113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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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對於轄區內營運異常、輿情反映或團體通報之 案件,應主動查察及處理。必要時,得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及協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