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 (民國 111 年 08 月 0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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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雇主得依下列方式辦理補助申請:
(一)個別辦理:由一家雇主申請及辦理本計畫所列補助措施。
(二)聯合辦理:由一家雇主統籌協助申請及辦理本計畫所列補助措施,
      並結合其他雇主共同參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