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四點第二款所指之皮膚接觸暴露評估,係指雇主於選用化學性皮膚 防護具前,應評估其危害暴露程度。 執行前項之皮膚接觸暴露評估,應考量下列事項: (一)作業型態及內容、接觸皮膚有害物之時間及頻率等。 (二)考量意外造成噴射或潑濺等情境。 雇主辦理第一項之皮膚接觸暴露評估,得參考附錄一之皮膚接觸暴露 評估工具,以評估危害及暴露程度之風險等級,作為後續選擇化學性 皮膚防護具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