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民國 103 年 06 月 2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07 日
第 60 條
放射線透射試驗方法及試驗結果,應視母材種類,分別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
一、不銹鋼鋼材以外之鋼材:依國家標準 CNS  三七一○「鋼焊接部之放
    射線透過試驗法及照相底片之等級分類法」或國家標準 CNS  一一二
    二六「碳鋼熔接件射線檢測法」,或以其同等方法實施且具有同等試
    驗結果。
二、不銹鋼鋼材:依國家標準 CNS  一二六七一「不銹鋼熔接縫放射線透
    過試驗法及透射照片之等級分類」,或以其同等方法實施且具有同等
    試驗結果。
三、鋁及鋁合金:依國家標準 CNS  一二六七二「鋁熔接縫放射線透過試
    驗法及透過照片之等級分類」;其缺陷點數及缺陷長度,應在國家標
    準 CNS  一二六七二規定之透過照片缺陷之像分類法之一類或二類,
    且無龜裂或夾銅,或以其同等方法實施且具有同等試驗結果。
四、鈦及鈦合金:依國家標準 CNS  一二六六三「鈦熔接縫放射線透射試
    驗法及透射照片之等級分類」;其缺陷點數應在國家標準 CNS  一二
    六六三規定之透過照片缺陷之像分類法之一類或二類,且無龜裂、熔
    入不足或融合不良,或以其同等方法實施且具有同等試驗結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