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50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民國 111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6 月 29 日
第 66 條
可燃性氣體製造設備,應採取可除卻該設備產生之靜電之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