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26
法規名稱:
廢
工廠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8 年 12 月 30 日
第 68 條
工廠違反第七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之規定者,其負責人處二千元以上 、一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