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修正之第 227-1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69 條
雇主對勞工從事動力衝剪機械金屬模之安裝、拆模、調整及試模時,為防
止滑塊等突降之危害應使勞工使用安全塊、安全插梢或安全開關鎖匙等之
裝置。
從事前項規定作業之勞工,應確實使用雇主提供之安全塊、安全插梢或安
全開關鎖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