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民國 99 年 09 月 1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9 月 05 日
第 7 條
委員會委員及研究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非主管機關人員之委員,得依規
定支領出席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