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56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8 月 10 日
第 7 條
法規委員會委員會議或審查小組會議,須有過半數之出席,決議事項須有 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