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11 月 27 日
第 7 條
行政課職掌如左:
一、關於公文收發、繕校及檔案之管理事項。
二、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三、關於公文之列管、查催、統計事項。
四、關於公共關係、新聞聯繫之處理事項。
五、關於款項出納、票據之保管事項。
六、關於財物購置、修繕及管理事項。
七、關於營繕工程事項。
八、關於員工、學員勞保業務及醫務室管理事項。
九、關於公共膳食管理事項。
十、關於事務管理事項。
十一、關於警衛、技工、工友之訓練管理事項。
十二、關於各種會議會場管理及業務會報之紀錄事項。
十三、其他不屬各課、室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