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2 月 30 日
第 7 條
勞動醫學組職掌如左:
一、關於職業性疾病預防之調查研究事項。
二、關於勞工職業性流行病學之統計分析及研究事項。
三、關於勞工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之調查研究事項。
四、關於勞工基礎生理值之調查研究事項。
五、關於勞工勞動生理之研究事項。
六、關於勞工勞動心理之研究事項。
七、關於勞工勞動保健之研究事項。
八、關於職業災害復健之研究事項。
九、關於各種會議會場管理及所務會議之召開紀錄事項。
十、其他有關勞動醫學之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