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17
法規名稱:
廢
商港建設費代收經費福利專款管理辦法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8 年 10 月 27 日
第 7 條
本專款經管理小組開會審查通過後,由本會依分配數額,每六個月撥交直 轄市、縣 (市) 政府,以代收代付轉撥各工會。 各工會應於公營銀行或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設置專戶,保管與運用本專款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