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7 11:10
法規名稱:
勞工服務中心輔導設置實施要點 (民國 103 年 04 月 0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6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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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勞工服務中心於每月五日前填報上月案件月報表,由本部彙辦,其 案件登錄分析表及滿意度問卷調查,留存一年(已在網路登錄者,可 不用留存,)備供本部定期或不定期查核之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