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5 10:42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民國 103 年 07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0 年 11 月 08 日
第 7 條
標示之顏色,應依國家標準 CNS9328 安全用顏色通則之規定,其底色、 外廓、文字及圖案之用色,應力求對照顯明,以利識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