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9:31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離退工友(含技工、駕駛)參加轉業訓練實施計畫 (民國 91 年 12 月 2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26 日
7
七 訓練經費: (一) 各職訓中心自辦或委託辦理訓練所需經費,由各職訓中心年度訓練 經費預算項下勻支。 (二) 若安排開設專班辦理,訓練費用全數由職訓局年度相關訓練經費預 算項下勻支。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