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地被徵收繼續加保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11 月 0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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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保險人於續保期間,除每年未能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
    日以上之規定外,仍應具備其他加保資格條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