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補助辦理生活扶助戶就業輔導計畫 (民國 93 年 03 月 2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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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需求說明
一、服務對象:15  歲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之生活扶助戶。
二、個案來源:請提出生活扶助戶輔導名單。 (至少應包含:姓名、電話
    、家庭狀況、輔導狀況等個案來源管道) 。
三、實施作法:辦理各項促進生活扶助戶就業事宜。
 (一) 提供就業前準備:辦理職前訓練、自信重建、求職技巧、面試穿著
      、職業觀念建立、就業市場現況分析等課程。
 (二) 推介就業:開發職缺或結合現有工作機會,至少協助 25 名個案就
      業。
 (三) 協助已就業之生活扶助戶參與職業訓練,以培養技能、穩定其就業
      。
 (四) 諮商教育課程:辦理認識自我、行為發展、環境適應、理財、職涯
      規劃、家庭發展等諮商課程,以穩定就業。
 (五) 追蹤輔導:設計追蹤輔導表件並擬訂輔導機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