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遴聘學科監場人員及術科監評人員: (一) 學科監場人員:由辦理單位「技能檢定委員會」依技能檢定工作手 冊之「監場人員遴聘與責任規定事項」遴派行政人員或非擔任檢定 職類之相關人員擔任之。 (二) 術科監評人員:由辦理單位技能委員會依技能檢定工作手冊中之「 監評人員遴聘與責任規定事項」遴聘該檢定職類之合格監評人員擔 任之。遴聘時,應避免一職類同一單位遴聘二人 (同一職類) 或在 辦理單位兼課人員擔任或連續 (同上次檢定) 三分之二聘請相同人 員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