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強外勞性侵害案件通報機制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分工與處理原則 (民國 98 年 10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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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本處理原則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