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在職訓練要點 (民國 97 年 11 月 2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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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單位所送之計畫,由本局邀集產、學業界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審查
    小組,依下列原則審查:
 (一) 設立證書及組織章程之任務是否與計畫相符。
 (二) 民間團體辦理進修訓練或相關活動之計畫執行能力、專案處理能力
      等之品質。
 (三) 進修訓練或相關活動計畫是否有助於提昇在職勞工之知識、技能、
      態度。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