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財團法人東區職業訓練中心僱用專業輔導員作業要點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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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專業輔導員為一年一僱,並於當年度結束前一個月由用人單位辦理考
    評,以為續約之依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