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7 10:44
法規名稱:
廢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實施要點 (民國 98 年 02 月 1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26 日
7
七、貸款額度: 每一申貸者依其創業計畫所需資金八成貸放,申請貸款總額度不得超 過新臺幣一百萬元,並以申貸一次為限,且不得分次申請,惟得視需 要予以分次撥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