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03 13:38
法規名稱:
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5 月 0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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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五點津貼發給標準,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 且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最長六個月。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