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帳號申請及使用規定 (民國 103 年 04 月 1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1 日
7
七、本系統帳號使用者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
    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