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調解、訴訟代理酬金扶助基準如下:
一、個別申請者,勞動調解、每一審級訴訟最高新臺幣四萬元。但因案件
複雜經審核認有必要者,得增至新臺幣六萬元。
二、共同申請者,勞動調解、每一審級訴訟最高新臺幣十萬元。但因案件
複雜經審核認有必要者,得增至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申請保全程序者,每次最高新臺幣三萬元。
四、申請督促程序者,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元。
五、申請強制執行程序者,每次最高新臺幣四萬元。
六、申請法律文件撰擬者,每件最高新臺幣一萬元。
依第三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申請扶助者,代理酬金扶助基準依前項第二款規
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