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8:05
法規名稱:
廢
雇主無正當理由拒絕僱用本國勞工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民國 101 年 09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7 月 07 日
7
七、執行本委員會任務所需經費,由本局外勞作業組業務預算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