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2:45
法規名稱:
技能競賽裁判須知 (民國 101 年 09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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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競賽開始前,裁判長應向選手說明競賽題目,並將完整之評分標準表 發給選手,讓選手瞭解評分重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