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製訂人員資格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102 年 01 月 0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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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本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資格者,應檢附文件及相關規定
    如下:
(一)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網路報名規範製訂人員後,列印之表格
      。
(二)推薦函: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指派之函文。
(三)服務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二):服務證明書加蓋單位之關防、圖記
      或印信。
(四)服務年資及現職一覽表(格式如附件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