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審查委員依申請機關所提送之書面審查資料進行審查,申請機關得進 行簡報,進行簡報者,簡報結果亦將納入審查及評等作業,由執行機 關依據評等結果進行排序,提送建議審查結果,再由審查委員進行審 議,審議結果交由執行機關呈報核定之。 審查委員於審查時,得依提案內容提請調整合理之員額、員額配置及 經費項目比例等,經審查會議同意並由執行機關呈報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