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優良學程獎勵實施作業原則 (民國 104 年 04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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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為擴散標竿學習效益,協助強化整體訓練品質水準,獲獎單位應配合
    辦理下列事項:
(一)配合本計畫相關之說明會、發表會、觀摩活動等各項宣傳活動。
(二)本署得使用獲獎單位所提供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告宣傳表揚之用。
(三)獲獎單位應配合本署提供本計畫相關之團體參訪機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