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訓練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自辦職前、在職進修訓練計畫之研擬與招生、甄試、教學及考核。 二、職業訓練師資之養成、補充及進修訓練。 三、各項合作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四、教務規章之研擬與訓練職類之研擬、執行及考核。 五、訓練場地與機具設備之規劃、維護及安全衛生管理。 六、職業訓練課程、教材、教法與教具之開發及運用。 七、技能檢定、競賽之辦理與技能競賽之推廣及選手培訓。 八、學員學籍之管理。 九、學員受訓滿意度之調查及統計分析。 十、其他有關自辦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