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服務品質優良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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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參與優良從業人員獎選拔之評分指標如下:
(一)從業人員專業能力。
(二)提供雇主優質服務,深獲好評或有感人事蹟,足為同業楷模者。
(三)提供外籍勞工關懷服務,深獲好評或有感人事蹟,足為同業楷模者
      。
(四)配合政府政策,對於健全人力仲介市場,有具體成效或貢獻。
(五)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有具體事蹟或貢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