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運用金融機構捐款處理華隆大園廠強制執行事件作業要點 (民國 103 年 12 月 08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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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專案小組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出席之專家學者,得依規定
    支給出席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