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在地訓練服務計畫 (民國 103 年 08 月 1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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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計畫所編列之年度預算如被刪除等不可歸責之因素,致不足支應本
    計畫所需費用時,得暫停實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