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0:43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辦法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 7 條
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需求,開發多元就業職類,提供就業諮詢、職業心理 測驗、就業市場資訊、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推介就業媒合、就業適應及追 蹤輔導等服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