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9:02
法規名稱:
廢
職工福利社設立辦法 (民國 72 年 01 月 2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32 年 10 月 23 日
第 7 條
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或工會設立之福利社成立時,應向當地市縣 政府呈請備案,并受該市縣政府之指導監督。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