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醫療院所手術煙霧危害預防及呼吸防護參考指引 (民國 106 年 08 月 1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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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升醫護人員手術煙霧危害認知及採行作為依據相關研究調查發現,
    雖然醫護人員瞭解手術煙霧會對自身造成危害,但對煙霧中有害物質
    之認知及防護觀念仍顯不足。透過正確認知,可以改變態度及行為。
    因此,醫療院所應針對手術煙霧之健康危害風險及相關防護方法,對
    醫護人員進行初次作業前與定期在職教育訓練,並隨時加強宣導,讓
    醫護人員瞭解並提醒可能暴露之危害與預防措施,藉此建立醫護人員
    對於危害防護之觀念與態度。
    再進一步推動醫療院所內醫護人員的「自覺運動」,藉由增強認知,
    促使人員對於危害防護的自我覺醒,以產生行動。
    首先,對於暴露手術煙霧危害高風險族群的醫護人員,針對手術煙霧
    的危害與防護措施進行自我覺醒的衛教宣導,提升醫護人員對於手術
    煙霧防護措施的認知與行為態度,進而醫護人員與雇主相互協助,共
    同關注及加強危害之預防作為,並擴及醫療院所全面危害暴露預防意
    識,以營造醫護人員更完善的工作環境及降低危害暴露之風險。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