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 (民國 113 年 01 月 0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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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職業災害資料庫應定期更新、維護及移除;有特殊情事者,得隨
    時更新及移除。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