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要點補助項目之額度如下: (一)廠房建置全新自動化安全產線:由審查小組審查後,核定補助金額 ,每案補助不得超過申請案總費用百分之四十;每年最高補助新臺 幣(以下同)一百萬元。 (二)廠房改善既有產線為自動化安全產線:由審查小組審查後,核定補 助金額,每案補助不得超過申請案總費用百分之四十;每年最高補 助一百萬元。 同一事業單位申請補助之金額,應與同一年度經本部或本署補助其改 善安全衛生設施之金額合併計算,最高為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