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民國 111 年 12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30 日
7
七、青年於參加計畫期間,應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三次以上之深度
    就業諮詢服務及就業準備相關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