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 (民國 111 年 08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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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四點第三款所定車輛安全檢核項目,為雇主對於外送作業使用之機
    車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於外送前,除應依附表二辦理車輛安全檢核
    外,並應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及交通法令
    相關規定辦理,以防止交通事故災害發生。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