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執行單位參與辦理振興在地經濟措施獎勵計畫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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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四點規定之文件、資料未備齊者,應於分署通知期限內補正,屆期
    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