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 (民國 113 年 08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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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方政府得視需要,依所在地分署通知期限內,檢具附件二申請表(
    併電子檔)備函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