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關鍵就業力課程師資管理要點 (民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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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署得視需要辦理本課程師資甄選作業,師資資格及甄選流程如下:
(一)師資資格:
      1.教育程度須符合下列之一:
     (1)碩士以上學歷。
     (2)學士學歷,且畢業後具六年以上工作經驗。
      2.相關資歷須符合下列之一:
     (1)經教育部審查合格現任或曾任專科以上學校講師、助理教授、
          副教授、教授並講授一年以上資歷。
     (2)產業授課經驗三年以上且具產業主管經驗者。
(二)有意成為本課程各關鍵職能類別師資者,應先參加該關鍵職能類別
      教育研習及通過筆試測驗,再參採該關鍵職能類別之教學指引,提
      出三個課程單元之自撰教材,並於教學演示時依審查委員擇定之課
      程單元進行教學演示;經委員審查通過,始取得該關鍵職能類別之
      授課資格。
(三)其他師資甄選規定,依甄選簡章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